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迭部企业债务追讨方略

当前,企业间的债务纠纷显得日益突出,一些企业被应收款所困,资金不能及时回笼,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营运,甚至危及到企业的生存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。依靠法律保护自身权益,是企业追款讨债应该重视的问题。下面介绍几种追款讨债的方略,以供企业借鉴。
  一、选择管辖法院  北京讨账公司  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4条规定: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第25条规定: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、合同履行地、合同签订地、原告住所地、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,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。通常的经济合同,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,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,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。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,甚至有的相隔遥远,就会增加人力、财力、时间上的负担,特别是少数地方存在地方保护现象,造成官司的被动。为此,当事人可以引用第25条之规定,一是事前防范。在签订合同时,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,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;二是事后补救。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,可签订补充协议,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,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,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。
  二、申请财产保全
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92条规定: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,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,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。第93条规定: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,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,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。这就是说,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,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,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。在当前资金紧张、组织生产要素困难的情况下,确实有不少债务人货款不按合同及时结清,拖债、搪债现象相当普遍,有的即使公证机关作出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也往往难以执行;有的债务人实质上是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。遇到这些情况,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,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,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,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。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,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,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,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。
  三、申请支付令
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89条规定: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、有价证券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:(一)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;(二)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。第191条规定: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,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,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,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,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;二是没有债据的,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;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、所在地等基本情况,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。
  四、申请破产还债
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99条规定: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,无力清偿到期债务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。第204条规定: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,按照下列顺序清偿:(一)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;(二)破产企业所欠税款;(三)破产还债,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,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,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。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,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,债权人难以保障全部的权益,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不再偿还。为此,经常出现企业法人和债权人在宣告破产清偿程序开始后,往往就债务清偿的期限和办法进行协商,达成和解协议的,经人民法院认可后,而中止破产还债程序。
  五、申请法院执行
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16条规定: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,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第221条规定: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、信用合作社和其它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,有权冻结、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。第222条规定: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扣留、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。第223条规定: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拍卖、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。为了使申请法院执行能及时得到批准和顺利执行,债权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,搜集债务人的有关存款、收入、财产的证据,为法院提出并实施执行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。
  六、办理公证债权文书
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18条规定:对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。在一般的经济活动中,合同双方一般都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。这种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,为此,债权人在协商还债的过程中,应先争取办理文书公证,并在公征的文书中明确所欠债务金额、偿还债务时限,抵押担保的财物或担保人、计息办法等事项。这样,债务偿还期限到后,对方当事人如不履行义务,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,不必再经过诉讼程序。

迭部县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,甘南州东南部,白龙江上游的高山峡谷地带。地理坐标东径102°55′~104°05′,北纬33°39′~42°20′之间。海拔高度1600米~4920米之间。全县辖12个乡,52个行政村243个村民小组,总人口5.6万人,系藏民族聚居区。总土地面积为5108.3km2,地势西北高,东南低,东西长110公里,南北宽75公里。县境内青山碧水,层岭叠章,遍布悬泉、飞瀑、神湖、秀峰、隘峡等奇丽而壮观。气候温和湿润,四季分明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。年平均气温6.7℃。县内有森林、矿产、水能、草场、珍稀动植物,旅游资源非常丰富。全县林地面积30.07万公顷,占总面积的58.32%。水利资源目前境内装机容量达2.9万千瓦。天然草场235.28万亩。现已探明的有金、铜、铁、钒、镁、白云岩等17种矿产资源。县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也非常丰富,有大熊猫、羚羊、雪豹、梅花鹿、红腹锦鸡、水獭等国家重点保护珍稀动物27种。野生经济植物主要有沙束、蕨菜、木耳、羊肚菌、蘑菇等无污染天然绿色食品,受到国内外商家的青睐。野生药材植物127种,中药材总量在3200吨以上,还有很多营养丰富、具有保健作用的野生植物和菌类资源待开发利用。迭部县辖1个镇、11个乡:电尕镇、益哇乡、卡坝乡、达拉乡、尼傲乡、旺藏乡、阿夏乡、多儿乡、花园乡、桑坝乡、腊子口乡、洛大乡。全县形成了以省道为骨架,县乡公路为网络的公路交通体系。目前境内有省级公路干线2条,143公里,地方道路39条,739公里。县城及大部分乡镇开通了程控自动电话,移动通讯覆盖全县主要乡镇及主干道。110KV输电线路翻山越岭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长江水系白龙江贯穿全境110公里,县境内自产水量15.92亿立方米。是全省人均占有水量的21倍。县城位于白龙江北岸,至今已建成道路、供电、供水、排污、广场等设施基本齐备,商贾云集,店铺密布的林区重镇,成为迭部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迭部古称”叠州”,藏语的意思是”大拇指”,被称为是山神”摁”开的地方。有红军长途中的”俄界会议”会址,茨日那毛主席故居,天险腊子口战役等革命遗址,以及然闹马家窑文化遗址和历史悠久的藏传佛教寺院23座,境内山清水秀,人杰地灵,风光旖旎,森林广布,草场茂盛,是甘肃不可多得的一座绿色资源宝库,我们真诚欢迎国内外客商前来观光旅游。